换领与延续是不同事项
国能发资质〔2025〕44号明确,自2025年7月1日起按规定换领电子许可证,原有效期不变。例如,原证书到期日在2026年,换领日期在2025年,也不能自行按换领时间向后推算六年。
第30号令规定许可证有效期为6年,并要求需要延续的被许可人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。做台账时,应分别记录换领时间和有效期截止日,设置延续准备提醒。
新等级名称旁边的限制也要保留
换领通知规定,原三级换领为二级(110千伏以下),原四级换领为三级,原五级换领为三级(10千伏以下)。多许可类别的证书还涉及相应调整规则,不能只按其中一个类别机械推算全部范围。
证书带有电压限制的企业,不能因为新管理办法中的二级、三级一般范围更宽,就自行开展超出当前证照记载的业务。需要换领或变更时,应按通知规定及自身条件办理。
2025年的过渡延期已经结束
同一通知对有效期在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部分持证企业,规定了特定延续安排,提出申请的截止日为2025年11月30日。这个过渡窗口已经结束,不是2026年及以后企业都能使用的延期政策。
建议现在打开许可系统核对有效证照,确认企业名称、许可类别、等级、限制范围和截止日期。记录如有疑问,应向发证机构确认,不用旧纸证、截图或过往通知自行推定有效状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