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务问答

有承装许可证,还能直接做承修和承试吗?

承装、承修、承试对应安装、维修和试验三类活动,需要分别核对许可类别与等级。证书上有其中一类,不能直接当作三类齐全。

发布日期:更新日期:整理:公才公望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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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类许可对应不同工作

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第30号令,将许可证分为承装、承修、承试三类:承装对应电力设施安装,承修对应维修,承试对应试验。判断需要哪一类,应看企业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。

假设合同同时包含设备安装和电气试验,企业只有承装类别,就不能仅凭合同写着“安装工程”认定全部工作已获许可。应拆清各项工作,并核对各承担单位相应的许可范围。这个例子用于说明判断方法,不代表某个具体项目的审批结论。

类别确认后,再看电压范围

第七条规定,一、二、三级许可证分别可从事所有电压等级、330千伏以下、35千伏以下电力设施的相关活动。第四十一条明确,“以下”包含本数。类别和等级两个条件都要满足。

部分企业在2025年换领后,证书还可能标有“110千伏以下”或“10千伏以下”的限制。现场核查应以有效证照上的许可范围为依据,不能只记住新的等级名称而忽略证书记载。

投标前留存一份许可核查记录

建议记录拟承担的安装、维修、试验任务,涉及电压等级,各任务实际承担单位,以及其证书类别、等级、有效期和限制事项。这样业务人员与项目负责人能使用同一份核查结果。

该许可证针对规定范围的电力设施活动,不替代项目可能需要的其他条件。对工作性质不清的边界事项,应携带具体合同范围向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