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分清规则允许的两种材料形式
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列明,申请资料包括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,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。条文并没有写成必须先取得两项认证才能申请。
采用制度文件的单位,应使制度真实反映本单位管理责任和作业流程,并按受理机关公布的材料要求提交。“可以提交制度文件”也不等于随意套用文本即可符合管理条件。
人员和设备证明要另行准备
同条还列出主体资格证明、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身份证、职称、学历等证明,申请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,以及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聘任文件。相关证明不能由一张人员汇总表全部替代。
技术装备、设施应有所有权材料。这里应按地灾资质的具体规定准备,不能把其他行业允许某类设备租赁的口径,直接搬到地灾申请材料中。
甲级业绩和涉密资料单独处理
申请甲级资质还需提交相应业绩证明,具体涉及合同以及按业务类别要求提供的验收或评审材料。经办人应先确定申请的是评估和勘查设计、施工还是监理,再整理对应证明,避免把不同类别资料混装。
申请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,应按办法要求脱密后提交。建议另建内部核查记录,区分可报送版本和受控原件;不要把未处理的涉密项目材料直接上传申报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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